各系部:
现转发芜湖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请有申报意向,并完成项目入库的教师按通知内容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4月30日。
关于申报201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2016年度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安排,现就201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将面向社会,公开申报、择优遴选。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全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及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突出全市首位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创新链,设计项目链,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企业研发能力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精心组织遴选100项左右市科技计划项目,以科技项目为引领,发挥科技创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向
按照201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指南要求,今年拟安排的项目类别有新兴产业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惠民计划、高科技创业雏鹰计划、软科学计划五大类。其中软科学计划实行定向选题,申报另行通知。
(一)新兴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择优遴选)
重点围绕全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新型显示和光电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通用航空产业、新材料产业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及芜湖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布局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力争在重点领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取得突破,要求项目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择优遴选项目20个左右。
2、重点研发计划(原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合作攻关计划、公共研发平台计划)
着眼于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支持市场导向、应用需求明确的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为行业提供关键技术研发。
3、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惠民计划(原科技惠民计划、专利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计划)
以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成果、科技改善民生成果的转化应用为重点,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机构面向我市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实现一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进重大发明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科技帮扶、消防、安全技术等科技惠及民生需求的科技成果及应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
4、高科技创业雏鹰计划
以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激发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活力为目的,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团队创办的科技型初创期企业的创业项目,支持入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各类众创空间的创业项目,支持金融机构投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涌现的优质创业项目。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芜湖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研发设施条件等相应能力,且信誉良好。
2、申报的项目符合2016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指南支持的领域,并已入库,项目具有一定的基础,申报类别准确、研究内容明确、实施边界清晰、目标绩效明显,实施限期一般为两年,申请经费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投入的20%(软科学计划除外)。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且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申报单位要有研发人员、研发设备和研发投入。其中工业企业要建有研发机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5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以市统计局上报的数据为准)。
5、一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高校、医疗单位对照申报指南,联系重点领域和学科申报,其中本科院校申报不超过5项,其他高校申报不超过3项。三甲医院申报不超过4项,其它医院和医疗机构申报不超过2项)。
6、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结题、终止而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7、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应附合作协议和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分工、知识产权归属,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和转让的须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8、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承担的项目,支持农业科技园区的技术创新。
9、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内容是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工作安排
1、网上申报。今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将通过一站通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为确保与一站通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一致性,今年项目申报按原计划类别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http://www.eqoho.com/qlqdService/index.htm)易企网注册登陆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2、初审推荐。各归口管理部门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网上初审、推荐,统一行文报送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面材料。重点推荐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并简要说明推荐理由并在行文报送的纸质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予以注明。
3、统一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集中受理各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上报的推荐函(2份)、项目汇总排序表(2份),项目纸质申报材料(2份),出具受理单。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清单在网上统一受理申报项目。
4、时间节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至4月30日。5月10日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初审推荐、集中上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纸质申报材料。5月20日前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完成网上形式审查。
五、申报材料
1、《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学历和职称证明,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查新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环保证明等)、申报单位研发能力证明材料(高企证书、上年研发经费投入、建有研发机构等证明。所有附件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有效。
3、廉政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材料要求。申报书一律网上在线打印,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项目诚信承诺书的先后顺序胶装成册,一式2份。
六、联系咨询电话
1、申报业务咨询:
重点研发计划
原科技攻关计划 高新科3831594
原科技合作攻关计划 国合科3831592
原公共研发平台计划 计划科3833603
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惠民计划
原科技惠民计划 农社科3831592
原专利成果转化计划 知产科3850919
原产学研合作计划 成果科3830693
高科技创业雏鹰计划
高新科3831594
2、网上申报咨询电话: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5846636
3、监督投诉电话:
监察室 3835090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