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巩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规范校园横幅(标语)管理,营造一个健康、整洁、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现就规范校园内横幅(标语)悬挂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纳入校园宣传管理范围,由宣传部统一管理。
二、各系、各部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时,须提前3个工作日持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学校横幅(标语)悬挂申请表》(见附件)到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制作、悬挂和日常维护。
三、横幅(标语)的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得出现政治性错误,不得进行商业性宣传。
四、所有横幅(标语)必须按规定期限悬挂。全校性活动悬挂的横幅(标语)期限不超过两周,各系、各部门举办活动悬挂的横幅(标语)在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拆除。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文明办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