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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横幅(标语)悬挂工作的通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15-03-13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为巩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规范校园横幅(标语)管理,营造一个健康、整洁、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现就规范校园内横幅(标语)悬挂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纳入校园宣传管理范围,由宣传部统一管理。

二、各系、各部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时,须提前3个工作日持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学校横幅(标语)悬挂申请表》(见附件)到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制作、悬挂和日常维护。

三、横幅(标语)的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得出现政治性错误,不得进行商业性宣传。

四、所有横幅(标语)必须按规定期限悬挂。全校性活动悬挂的横幅(标语)期限不超过两周,各系、各部门举办活动悬挂的横幅(标语)在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拆除。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文明办

2015年3月13日


    安徽中医药高专横幅(标语)悬挂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