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金秋九月,硕果飘香。近日,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表彰了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第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我校荣膺“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项荣誉饱含着两年来全校师生医护员工的辛勤汗水,凝聚着大家的共同期盼,是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体安徽中医药高专人的骄傲和荣光。在此,我们向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师生医护员工致以最真诚的问候、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回顾创建之路,有困难,有曲折,但更多的是快乐,是收获……2011、2013年,学校连续两届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为我们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两年来,全校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广泛、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体师生医护员工在创建过程中识大体、顾大局,万众一心、携手同行,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以及强烈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其中。正是你们的无私付出、忘我奉献,才成就了这份荣誉,让学校的创建梦想成为现实。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是学校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对我们是肯定,是鞭策,更是前行的新起点。希望广大师生医护员工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珍惜文明单位标兵创建的良好势头,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我们也将努力建设好、维护好、发展好文明和谐的校园,坚持把文明创建与后示范院校建设结合起来,与党建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起来,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关注民生、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推进民主管理、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学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让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精彩不断续写,让同心携手的热情持续燃烧,在新高峰上铸就新辉煌,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