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喜获“芜湖市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部门: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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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授予我校“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继2011年、2013年连续两届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标志着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使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学校确定了“高标准定位、高起点突破、高水平建设”的创建工作思路,以道德讲堂、志愿服务、节日民俗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学校不断深化拓展文明创建活动的精神内涵,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利用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电子屏、校园标识发布思想道德建设、遵纪守法礼仪、精神文明风尚等内容,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成果交流,努力营造和谐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与积极向上的师生精神面貌,不断掀起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高潮,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崭新局面。
我校此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是学校全体师生医护员工同心协力取得的成果,也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文明创建全过程,进一步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师生医护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再攀新高峰。(金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