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部门:监察审计处
发布日期: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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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12月29日上午,学校纪委组织监察审计处、总务处、财务处三个部门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校纪委书记陈红同志对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环节以及时间和方式做了具体安排。
对照文件要求,学校2008年以来实施的基建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均要进行全面排查,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要进行重点排查。陈书记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自查,要切实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