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接受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发布部门: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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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市物价局、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芜价检〔2009〕110号),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夏清华局长带队的检查工作组一行,对我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工作组对我校2008、2009年的涉及学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新生生活用品等各项教育费用的收取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和财政局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校内各部门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象,没有擅自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学校严格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招生办在每年的招生工作中,通过招生简章、寄送收费一览表等方式将学校收费情况向新生及家长明示,并将纳入收费许可的各项收费内容(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财务处设置公示栏,公布于众,做到了让学生明白、家长满意。
检查组还对我校为2008级汶川大地震灾区的21名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对2009级新生施行生活用品费用让利及支付毕业生户口迁移费用等举措予以了充分肯定。
本次迎检工作,由学校财务处负责,得到了学校总务处、教务处、学工处和保卫处等的大力配合。本次检查情况表明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不断健全校内教育收费管理体制,从而有效维护了每一个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了学生负担,促进了校园和谐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