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评审认定工作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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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护理系此次认定对象、认定名额、认定程序和公示结果等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初步认定结果进行了讨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初步认定结果进行了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免学费学生名单。
会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免学费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本次是我校首次开展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了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落实好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