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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人民医院2015年招聘40名护理人员公告
发布部门:护理系
发布日期: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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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为构建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梯队,经研究同意我市人民医院2015年招聘护理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回避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条件见招聘职位表(附件)
4、界首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㈠、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招聘信息公告7天。
㈡、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4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7月14日下午6:00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界首市人社局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4张;2014年及以前毕业生凭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报名;2015年毕业生凭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报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后附报名表,考生从网上下载)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㈢、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
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资格由卫生招聘领导小组安排有关人员共同审查。
四、统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工作由市卫生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本专业知识两门课。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卫生工作政策法规及护理心理学、命题写作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护理学及相关医学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合成。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按3:7的比例合成每人的笔试成绩。
5、优惠政策。应聘人员第一学历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的,直接定为拟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占招聘计划数。
6、应聘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7、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分数高的优先)。被确定为入围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界首市卫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2015年毕业生提供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准考证等。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卫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①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②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③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④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⑤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⑥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⑦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签订合同
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本科生聘期五年、专科生聘期三年,期满后视实际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办理续聘手续。
十、待遇
1、待遇按市人民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2、实行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民医院:0558-4812851
市卫生局:0558-2858358
市人社局:0558-4888361
监督电话:0558-4885652、2855366、4888353
界首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五年七月三日
2015年市医院招聘岗位表.xls
2015年市医院招聘报名表.xls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回避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条件见招聘职位表(附件)
4、界首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㈠、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招聘信息公告7天。
㈡、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4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7月14日下午6:00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界首市人社局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4张;2014年及以前毕业生凭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报名;2015年毕业生凭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报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后附报名表,考生从网上下载)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㈢、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
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资格由卫生招聘领导小组安排有关人员共同审查。
四、统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工作由市卫生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本专业知识两门课。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卫生工作政策法规及护理心理学、命题写作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护理学及相关医学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合成。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按3:7的比例合成每人的笔试成绩。
5、优惠政策。应聘人员第一学历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的,直接定为拟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占招聘计划数。
6、应聘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7、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分数高的优先)。被确定为入围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界首市卫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2015年毕业生提供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准考证等。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卫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①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②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③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④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⑤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⑥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⑦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签订合同
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本科生聘期五年、专科生聘期三年,期满后视实际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办理续聘手续。
十、待遇
1、待遇按市人民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2、实行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民医院:0558-4812851
市卫生局:0558-2858358
市人社局:0558-4888361
监督电话:0558-4885652、2855366、4888353
界首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五年七月三日
2015年市医院招聘岗位表.xls
2015年市医院招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