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升学的可以迁往新的学校;
2、落实工作且工作单位可以接受户口的可以迁往工作地;
3、其他的可以迁回原籍或迁往人才市场,尽量不要留在学校,如果户口留在学校,在学生使用户口上和户口管理上都会有很大不便。如派遣地址不是原籍,但想迁回原籍的,可以由原籍派出所出具户籍准迁入证明,由学生自己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毕业时不能确定前往地点的,可以由学校统一出具申请,予以缓派。
5、一市四县的户口可以直接迁移,即四县的学生毕业后直接凭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到县里直接办理落户手续,不需要再开具户口迁移证。
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为30天,学生应在此期限内及时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