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招募入驻企业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博官方网站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实践,现向社会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
1.评审类项目
准备创业但还未注册公司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可以申请结合所学专业或特长申报与专业结合度较高的项目。包括:康复保健、美容、中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服务代理等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决定是否入驻的项目。参加过国家、省市和学校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优先遴选。
2.审查类项目
已注册公司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可以直接提交相关材料参与项目入驻资格审查。
二、申请进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基本条件
1.创业企业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近两年毕业的学生;
2.创业企业自愿接受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创业项目不得与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4.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示范作用,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有义务配合学校做好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工作;
5.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学校为创业企业配备指导教师或创业导师,免费为创业企业提供全程指导和咨询;
三、入驻基地项目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
准备创业的在校生或毕业生,需向学校创业服务中心提交《安博官方网站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和《创业(商业)计划书》。
2.评审及审查
学校创业服务中心受理申请,组织创业导师团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查,并对提出的申请作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
3.材料提交
审批通过的项目,创业团队成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等附件材料。
4.签署协议
学校创业服务中心与创业项目团队人员签署《入驻协议书》。
5.正式入驻
签署入驻协议的创业项目组或人员正式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四、评审标准
1.企业负责人综合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企业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创业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盈利能力和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
4.创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
5.企业经营情况说明材料真实、全面;
6.创业团队具备创业所需的基本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五、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1.评审类和审查类项目请按照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2.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6月20日——7月30日。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地点:安博官方网站学生处就指导中心。
电子材料请按照“系部-专业-姓名-项目”格式作为压缩文件名,并发至邮箱:1972076932@qq.com
3.请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弄虚作假,作一票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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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