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统筹管理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拟定推动学校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2、 负责拟定学校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3、 组织、协调学校开展科技创新、承担各级科技项目和科技攻关任务。
4、 指导学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5、 负责学校科技成果奖励、自然和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推荐、评审的组织工作。
6、 指导、协调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
7、 指导学校科技成果鉴定、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8、 学校杂志社的管理工作。
9、 学校科技协会的管理工作。
10、 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