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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2008】14号)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0-01-07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为做好学校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84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包括校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教坛新秀、实验实训示范中心、教学研究项目等5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根据学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并通过遴选推荐为省级“质量工程”对应项目。

2、对照每个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及申请书的格式填写申报材料(可到教务科研处网站下载)。

3、所有申报者均需参加项目开题报告会。

三、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将“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一份于200884日前送教务科研处。

 

附件:“质量工程”各项目申请书

附件下载:教科【2008】14号附件1.doc

附件下载:教科【2008】14号附件2.doc

附件下载:教科【2008】14号附件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