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为做好学校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8〕4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包括校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教坛新秀、实验实训示范中心、教学研究项目等5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根据学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并通过遴选推荐为省级“质量工程”对应项目。
2、对照每个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及申请书的格式填写申报材料(可到教务科研处网站下载)。
3、所有申报者均需参加项目开题报告会。
三、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将“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一份于
附件:“质量工程”各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