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处网站质量工程导航下下载。请相关部门通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对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一. 检查范围
2008年以来由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立项的示范院校、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等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2)。
二.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 检查方式
1、系部自查
系部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撰写本系部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2、学校检查
学校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其中专家组含校外专家。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并提交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
3、省级检查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深入学校对省级示范高等职业学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精品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等项目将视情况进行抽查。
4、网上发布
教研项目检查和验收材料和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由学校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并自主选择现金典型材料上报安徽高教网展示。其他各类项目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由省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分类整理后,集中在安徽高教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检查时间
1、
2、10月,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部分高校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
3、11月,省高教网发布项目报告材料,结合实地考察和抽查结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和各校总体执行情况的评价。
4、12月,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向有关高校书面反馈检查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成立专门组织,认真组织对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规定的时序实施的,学校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各系需报送的材料:(1)各系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系(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doc;(2)正在进行中的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大学《**项目》进展报告.doc;(3)已到期的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要求见附件1中教育厅文件中的附件4)。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大学《**项目》结题报告.doc;(4)逾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整改方案。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大学《**项目》整改方案.doc。以上材料请务必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应的word模板填写。
挂网材料:(1)教研项目检查和验收材料和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情况;(2)所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题报告或项目进展报告及标志性成果。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精选其主讲课程中的一节或多节内容,进行讲课或说课,制作成录像光盘形式上报。
4、所有项目定稿材料于
5、本次检查和验收工作将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省教育厅、财政厅亦组织专家深入学校对相关项目实施全面检查和抽查,同时,检验和验收结果将作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目标,介绍项目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内容,展示项目建设中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提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以及经费配套和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下载:附件1:教育厅文件.rar
2、附件下载:附件2:2008年度以来省级质量工程一览表.xls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