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材建设是高校的一项基本建设,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直接反映了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搞好教材建设与教材供应,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教育部《高校教材工作规程》精神,加强教材工作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待制定本条例:
一、教材的选用、预定制度
1、教材的选用:
⑴ 各系部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慎选用本学科的教材。所选用的教材应尽力反映出学科的特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正确处理自编教材和选用教材的关系,积极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⑵ 教材的选用必须做到计划性。所选用的教材应在使用前一个学期,由系部提出计划,教材科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落实。
⑶ 教材的选用应保持严肃性,对一经选用的教材,系部及教研室不得因人事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停用的,由系部向教材科提出更改意见,教务处对原积压教材提出处理办法,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2、教材预订
⑴ 凡教研室选定的教材,必须填写“教材征订表”,由系部主任签字后方可预定。
⑵ 各系部在每年的五月下旬和十一月下旬提出预定申请,不能漏订。逾期不订者,教材科将不保证其按时供应。
⑶ 凡原教材没有使用完毕但欲订新教材的教研室,必须对原有教材提出处理意见,并经教务处、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预订;在新旧教材交替时,原则上须等原教材使用完毕后,方可用新教材。
⑷ 教研室及教师个人一律不得自行订购教材,或自行确定教材数量。
⑸ 各门学科的教材预定数:在用书专业学生人数及任课教师的基础上多订10本。
⑹ 教研室预定教材必须凭“教材征订单”经系部主任批准后,教材科方可执行。
二、教材的印刷制度
1、凡需要印刷的自编教材,补充讲义,实验报告等,需由教师提出申请,经系部主任签字,教务处同意后,报教材科复印。
2、凡原印刷教材没有使用完毕欲印刷新教材的教研室,应对原有教材提出处理意见,经教务处长、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停用。
3、复印稿件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二个月交教材科统一办理,不得自行复印。延误者,将由教研室及教师自行负责。
三、教材供应制度
1、教材发放范围:
⑴ 凡属于教研室教学编制的教师,可领取本学科教材及教参各一册,外聘教师也可领取本学科教材一册。
⑵ 教研室教师听其它课程,或行政人员听课,原则上不能领取教材。
⑶ 教务处、系部可领取各专业教材一套,以备公阅。
⑷ 各教研室不得自行采购书籍要求教材科报销。
2、教材发放办法
⑴ 对各部门,各系部的公阅教材,分管主任签字后,由教材科统一发放。
⑵ 凡规定不可领取,但确系工作需要领取公阅教材的部门,本部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前来办理。
⑶ 外聘教师的教材由所聘教研室提出申请,系部同意后前来办理。
⑷ 教师个人领取的教材及各教研室领取的公阅教材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⑸ 凡作为赠送、交流的教材,须提出申请,经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领取。
⑹ 学生每学年到财务处预交学费、书籍费。毕业前以班级为单位到教材科办理多退少补手续。欠费生不得领取教材。各班级在每学年的二月和九月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教材科统一领取本学期教材。
3、教材零售办法
⑴ 零售教材范围:学校内需要购买教材的教师、学生。
⑵ 教师个人需要购书,须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购书。学生购书,说明购书理由,由本班辅导员签字,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购书。
⑶ 凡外单位来我校购买教材,将视具体情况收取管理费,须经教务处同意后,到教材科办理购书手续。
四、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管理工作是教材科的本职工作,因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教材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学服务。
1、教材科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及时与各教研室联系,制订出每学期的教材预订、使用计划,按要求采购教材或安排印刷,做好教材发放工作,保证教材供应。
2、做到教材帐目与库房实物相符,按期估算、按时盘点,减少积压。
3、教材库房应按专业设置书架,堆码整齐;保持书库整洁,防止书本受潮、霉变、虫蛀,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火、防窃,确保书库安全。
4、为了反映学校教材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教材建设的真实水平,凡我校曾使用的教材,教参及补充教材等,实行存档制度。教材科及时向各系部提供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