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关于组织进行“十二五”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各课题承担单位:
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于2011年9月组织了“十二五”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为确保研究项目的顺利开展,保证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十二五’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便函[2012]61号)文件精神,现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对立项重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对一般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课题组认真做好重点课题中期总结或一般课题结题工作,逐项填写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不随文下发,详见http://172.16.1.4/main/news.asp?id=40全国职业教育学会秘书处网址下载。下同),或一般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按照评审要求及时报送所在单位。
2、各课题承担单位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本单位的立项重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对一般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立项不资助课题按照一般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其中,重点课题评议专家不少于5名(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一般课题评审专家5—7名(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或一般课题结题报告书,并于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乌霞山西路18号,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邮编:241000
联系人:朱丹
联系电话:0553-4836134
附件1:“十二五”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名单
附件2: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3:一般课题结题报告书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