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例 会 制 度
中医药校字〔2007〕112号
为加强对我校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研究,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织
1、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周二下午2:30在教务处会议室举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会议由教务处具体组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
二、参加人员
1、教务处、各系部及教学督导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若会议涉及其他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处室负责人员或工作人员列席。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的同志,应提前请假,并指定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传达、落实上级单位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2、讨论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等。
3、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理论和实践教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教学研究建设工作。
4、总结近期教学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
5、汇报、交流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6、协调教学部门的业务关系。
7、研究确定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的教学工作有关问题。
8、需教学例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四、相关事宜
1、召开教学例会前,各相关教学单位将需由会议研究的议题提交教务处汇总,并应将议题相关佐证材料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将议题整理后,提交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定。
3、教务处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4、会后,各系部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以便教师了解学校教学运行状态。
5、各系部教学例会制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五、其他
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