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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秩序巡查制度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4-12-31  点击数: 


教 学 秩 序 巡 查 制 度

 

中医药教字〔20063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评价与监控是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完善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教学巡查组

学校教学巡查组由教务处负责人、教学督导组专家和各系部正副主任、教学秘书组成。

二、巡查组工作职责及内容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教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真正做到常抓质量不松懈。

(一)检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情况;

(二)检查各项教学条件是否具备并能满足教学要求;

(三)检查课堂教学环境是否安静、整洁;

(四)对教学偶发性事件负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巡查与教学相关的其它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六)如实、完整填写教学巡查记录;

(七)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巡查情况。

三、教学巡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教学巡查组的巡查安排表由教务处会同各系部联合编制,每天由教务处和相关系部各派出一人进行巡查;

(二)巡查组每天至少巡查一次;

(三)巡查安排表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因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者,须提前到教务处备案。

四、巡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秘书需定期汇总本系部的巡查情况并上报教务处,对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提请校领导研究决定,尽快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依据有关文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