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检 查 制 度
校教〔2008〕8号
教学检查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的重要步骤,为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形式及时间
1、期初教学检查:开学第1周;
2、期中教学检查:学期第9-10周;
3、期末教学检查:学期第18-20周;
4、日常教学检查:日常教学时间;
5、专项教学检查:不定期检查,可穿插在开学初、中、期末等阶段进行。
二、检查内容及实施
(一)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开学初的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到岗情况检查;
2、学生报到、上课情况检查;
3、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检查;
4、教师开学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教学文件的制(修)订情况检查,包括授课计划、教案等;
5、教学效果检查。各系部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本部门听课安排,教务处和教学督导组抽查听课情况;
6、检查、核实开学初补考学生名单。
(二)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和教学目标完成情况的中期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组织和教学秩序
包括教学安排、教师授课、调代课、日常教学巡视记录、听课记录、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等。
2、教学过程管理
重点检查授课教师的教案和教学日志、教学进度、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过程中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情况、辅导答疑、学生作业的完成及批改等。要求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本教研室教师教案及学生作业。
3、教风、学风方面的情况
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书育人和学生的学习态度等情况。
(三)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是对全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的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本学期教学运行基本情况
(1)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与教学工作总结;
(4)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授课进度、备课(教案)、听课、辅导答疑等情况的整理及其归档。
2、期末考试准备情况
(1)各系部的考前准备情况,包括考试的制定与审批、监考人员的安排、集体阅卷、考试分析等;
(2)学生考风、考纪情况。
3、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情况
(1)教材预订情况;
(2)下学期授课任务安排情况。
(四)专项检查
专项教学检查是对某个教学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目的是为了深入地了解这个环节的实际情况,以便改进和加强。
1、产学结合情况
(1)产学结合计划、总结、落实情况;
(2)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情况;
(3)与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情况;
(4)毕业生获取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2、实践教学
(1)实验、实训的开设情况;
(2)实验(训)教材、指导用书及讲义的编写与使用;
(3)教师对实验(训)报告的批改和成绩记录;
(4)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等情况。
3、专业建设
(1)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运行资料;
(2)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编制;
(3)专业师资的培训情况;
(4)专业实验(训)室的建设规划及落实情况。
4、课程建设
(1)课程内容设置情况,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和选择教学内容。重点考察课程教学目标和校企开作开发课程情况;
(2)教学方法手段:能有效设计“教、学、做”为一体的情境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灵活多样;能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模拟教学;考核方式灵活、恰当。重点考察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手段、考试考核方法等情况;
(3)授课教师情况:实践性课程是否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技能骨干担任的校外兼职教师讲授;
(4)教学资料:是否选用优秀新版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训教材情况;教辅资料是否充足,手段是否先进。
5、精品课程
(1)课程建设计划与步骤的完成情况;
(2)相关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教学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通(开放)情况;
(3)课程教学内容(网页)更新情况;
(4)教师、学生访问、网上互动及评价情况;
(5)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6)学校精品课程相关文件执行情况。
6、教科研活动
(1)教研活动计划及教研活动记录情况;
(2)积极拓展并创新各类教研活动形式的情况;
(3)教研室相关文件执行情况。
7、教材建设
(1)各级各类教材编写、参与建设情况;
(2)学校教材建设相关文件执行情况。
8、“青蓝工程”带教情况
根据《青蓝工程实施细则》执行。
三、检查组织、要求及方法
(一)检查组织
1、学期日常教学巡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巡查人员,并按照《教学秩序巡查制度》执行。
2、期初、期中、期末及各类专项检查原则上分学校、系部两级组织实施,以系部自查为主,学校根据反馈信息酌情抽查,并对全校检查工作做出总结评价。
(二)检查方法
检查通过听课、学生评教、召开师生座谈会、考试质量分析、查阅有关教学记录等方式进行,并根据学校有关教学工作考核指标酌情参考评分。
(三)检查要求
1、通过各项检查需能体现出对教学管理的重视程度,鼓励、提倡创新性教育教学改革措施;
2、相关附件材料及佐证材料需真实、准确、齐全,并能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反馈、跟踪、解决并形成整改措施。
四、其他
1、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