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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生物学与寄生虫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4-12-31  点击数: 


病原生物学与寄生虫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校教〔201322

 

病原生物学与寄生虫学实验的对象大多是病原微生物,在实验中稍有不慎和防护上的不善,便有发生人身感染的可能,因此必须严格贯彻“无菌观念”,防止实验中自身感染和环境污染。

第一条 进入实验室后必须穿工作服,离室时脱下反叠带走;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有序。

第二条 实验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流程进行,如遇意外(如:打破菌种管、有菌材料污染皮肤、衣物、桌面等),应立即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切勿隐瞒或自行处理。

第三条 实验使用过的吸管、滴管、试管、玻片等物应用完后立即投入指定的消毒液中,不得放在桌面上或倒入水槽内。

第四条 为防止病原微生物污染发生,实验室任何物品严禁私自带出。严禁用嘴吸移液及润湿标签,不要用手触摸头面部及身体其他暴露部位。

第五条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进食,个人生活、学习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

第六条 实验完毕后,整理实验台面,经实验老师确认后方可洗手离开实验室。

第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