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中医药教字〔2007〕21号
一、实验(实训)室是进行实验(实训)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学生应服从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学生实验(实训)前应对实验(实训)内容进行认真预习,明确实验(实训)的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学生上实验(实训)课,应按要求带齐相关用品,按规定着装,不迟到、早退和缺席。保持室内安静,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禁止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四、实验(实训)开始前,学生应认真清点实验(实训)所需仪器、药品、器材等,如有缺损、差错,立即报告指导教师。
五、实验(实训)时,学生应按要求规范操作,完成相关实验(实训)内容与实验(实训)报告,按规定时间交指导教师批阅。
六、实验(实训)过程中,学生要注意爱护一切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动用与本次实验(实训)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实验(实训)物品。
七、实验(实训)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时,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训),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事故。
八、学生损坏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九、实验(实训)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仪器设备的清洗整理,清扫卫生,关好水、电与门窗,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能离开实验(实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