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按照教务处的职责范围,主持全处工作。
二、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教学工作的要求,拟定教务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的贯彻落实。
三、负责处内各科室、岗位的工作指导和协调,组织处内的业务学习,提高全处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全面负责本处干部的考核培养。
四、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全校教学情况,向校领导提出改革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指导检查各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
五、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认真审阅、及时处理各种有关情况的反映、专题报告等。
六、负责协调教务处与各有关处、系、部的分工与协作。
七、负责完成教务处年度、学期工作总结。
八、按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校领导下达的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
九、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在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