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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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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全校学生工作的牵头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牵头开展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文化素质教育工作。
二、牵头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各系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负责辅导员管理工作,会同各系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评、表彰。
三、负责全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工作。
四、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评议及认定工作,负责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五、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方案、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教育,普及就业创业政策;及时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各类信息发布会及供需见面会,办理毕业生毕业派遣、离校手续。
六、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七、负责新生接待、入学教育工作。
八、负责在校学生的国防教育、应征入伍和新生军训工作。
九、负责勤工助学相关制度制定、岗位设置的审定和报酬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负责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违纪学生处理工作。
十二、会同校内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学生文体活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对全校性学生集会、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十四、协助总务处做好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以及其他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