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校历安排和校办《国庆节放假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 9月28日(第2周周日)上10月6日(第4周周一)的课; 10月11日(第4周周六)上10月7日(第4周周二)的课。原10月11日(第4周周六)的课停上,所缺课时任课老师在平时或机动周补上,并在课程所在系部备案。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班级。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