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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第十五届“芜湖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部门: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3-06-18 点击量:

近日,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授予我校第十五届“芜湖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校继2011年被评为第十四届“芜湖市文明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我校此次被评为“芜湖市文明单位”,是市委、市政府对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

市委、市政府授予“芜湖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基层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肯定。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每两年一次,活动的开展旨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校师生员工同心协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突出内涵建设、形成并优化创建品牌与特色为重点,以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及社会影响力为评价与检验标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师生员工综合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为推进学校改革创新与科学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思想文化氛围。近年来,我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丰硕成果,办学实力、办学质量和影响力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活动丰富;落实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环境和谐优美,卫生环保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突出。全校师生员工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文明建设中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此次再度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校将以此项荣誉获得为契机,再接再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构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这一主题,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朱正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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