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暑期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根据校历安排和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11年暑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二、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学生证,于开学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注册。逾期不注册者,责任自负。
三、参加实习的学生,不放暑假,由所在实习单位统一安排。
四、毕业生离校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学管部门、各系及辅导员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及时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向,坚持以人为本,为毕业生离校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离校。
五、各系在学生离校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旅途安全并安排好假期个人的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
六、教职工暑期时间为:
七、党政群各部门,原则上不放暑假。各部门在切实做好本部门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准备的前提下,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安排轮休。轮休时必须安排值班,值班表同时报办公室和保卫处。
八、教职工假期离开本市者,应向所在部门备案;其中中层以上干部离开本市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向学校办公室备案,并留下准确联络方式。
九、各部门在放假前应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假期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按保卫处统一部署执行。
十、暑假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十一、附属医院工作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