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毕业班辅导员:
2014届毕业班同学的《户口迁移证》已办理好,请相关辅导员尽快到保卫处来领取,以确保《户口迁移证》在学生离校前发放至学生手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一份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名单(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二、提醒毕业生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本人的全部信息内容,如发现信息有误,及时到保卫处来办理。
三、提醒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及时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关于毕业生户口的落户地址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能够接收其户口的同学,可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落户地址必须跟派遣证地址一致,否则派出所不予落户)
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往人才交流中心。
三、专升本的同学,可直接将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必须准确无误填写清楚就读学校地址)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