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通知
发布部门:继续教育处
发布日期: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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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芜湖市继续组织参加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等。
(二)全省统考职业:秘书(三、四、五级)、网络编辑员(三、四级)、营销师(三、四、五级)、公关员、收银员、信用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营养配餐员、营业员、公共营养师、景观设计师、会展策划师、采购师、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智能楼宇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计算机操作员、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焊工、维修电工、车工、工具钳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服装设计定制工、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眼镜验光员等职业。
上述国考、省考专业如有调整,按省厅具体文件执行。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
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查询网址:
2、报名所需基本资料:
⑴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
⑵学历证书原件验证,交复印件(A4纸);
⑶从事本职业工作证明原件一张(A4纸);
⑷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⑸其他资料按各工种具体报名条件提供证明资料
3、时间、地点
时间: 3月9日——3月20日(工作日内)
地点:政务新区C区6楼605室
咨询电话:3991242
3991363
特此通知
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