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转发芜湖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第一批“5111” 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并参照《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文件已印发)组织申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届时报送相关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档一份。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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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第一批“5111” 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各县、 区委组织部, 市直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芜湖市“5111” 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芜人才〔2013〕 5 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精神, 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批“5111” 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市科协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才办。 二、 市直相关单位及各企业、 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 的规定, 认真筛选, 对符合“5111” 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评选条件的, 根据要求填写《芜湖市“5111” 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可在芜湖先锋网人才工作栏目 下载) 一式三份(需提供打印文本, 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有主管单位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县区申报的应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三、 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施意见》 的规定,组织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和终评, 评选出 20 个左右市“5111” 产业创新团队,经研究同意后, 在《芜湖日报》《芜湖先锋网》 等媒体上公示。 四、 几点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市第一批“511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新团队培养推荐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符合报名 条件创新团队的摸排工作,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踊跃报名 。 各县区、 市直相关单位也要认真做好报名团队的筛选和指导工作。 创新团队申报评比情况, 将纳入县区年度考核内容。 2.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申请表》 及重要证明材料,所用纸张大小为 A4, 用白色铜板纸做封面(请勿使用塑料封面和活页装订),《申请表》 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一般不超过 32 页。 3. 创新团队申报截止时间为 4. 申报材料请各县区、 开发区收齐汇总后报市人才办。 芜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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