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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征集及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5-03-03 点击量:

各系部、处室: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博官方网站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勤工助学岗位征集及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征集

3月6日前各用工部门填写《岗位需求表》(附件2)将本部门本年度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提供2014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登记记录。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反馈各系、各部门。

    如短期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临时岗位。审批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天内组织安排学生上岗。

原有部分岗位不再设立勤工助学岗,可根据需要申请学生工作助理。学生工作助理不纳入勤工助学。

二、劳动报酬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酬金根据工作内容、时间、性质不同,每月分80元、120元、160元三个档次。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工资标准为4元。

    固定岗位用工部门每月5日前报上月勤工助学考核情况,临时岗位于用工结束后5日内报考核情况,依据考核情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造表发放报酬,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聘安排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3月11日公布勤工助学岗位,安排校内勤工助学招聘。各用工部门13日报本部门招聘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各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携申请表(附件3)参加招聘。

各系推荐的勤工助学学生须为我校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2014年贫困生库为准)。用工部门在招聘勤工助学学生时须按《安博官方网站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执行,要本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保证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招聘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各用工单位将招聘结果于3月20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各用工部门自行安排学生上岗,并指导做好换岗交接工作。

四、签署协议

新聘用的同学须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工部门签署一式三份的安博官方网站勤工助学协议书。

五、岗前培训

学生上岗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各用工部门指导教师自行安排一次岗前指导,并不定期进行岗位培训。

 

附件:1.2015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工作流程

2.安博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

3.安博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表格请在下载中心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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