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晋升高职院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个人业绩成果预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准备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将开展业绩成果预审核工作,包括申报人基本材料、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教研、科研等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分类
(一)申报人基本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如上一聘任职务聘期已到期,请同时提交聘书原件);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聘期内继续教育证书;
5.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或专业进修材料或攻读博士学位相关材料;
6.省级“双师型”教师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课教师提供);
7.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材料,担任基层党务工作材料;
8.专业课教师赴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考核材料;公共课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或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材料;
9.个人获得综合性荣誉材料,例如: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
(1)《个人荣誉情况一览表》(附件1);
(2)获奖文件或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摆放顺序和附件1 填写顺序一致)。
10.任期年度考核表(附件2),年度考核情况无需提供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人教学课时统计
1.《教师授课任务统计表》(附件3),表中填写申报人聘期以来至24年8月31日承担的课时情况。
2.受聘期起承担授课的《教学任务书》,需加盖教务处印章(教学任务书提交顺序应于附件3填写顺序一致)。
(三)申报人教学质量考核统计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统计表》(附件4),表中请填写申报人聘期以来承担授课任务学年的教学质量考核情况。若考核结果“优秀”,请同时提供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印章,同时请申报人将考核“优秀”用记号标注)。
(四)申报人教学工作评价
《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附件5)(教务处提供并盖章)。
(二)—(四)项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教师授课任务统计表》及教学任务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统计表》、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文件及《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请申报人自行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教务处提供。(二)至(四)项纸质材料均提供2份,教务处审核盖章后请申报人自行妥善保管1份,后期将作为申报职称材料用;另1份交至人事处高兴老师备存,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申报人编写教材业绩
1.《编写教材检索证明》(附件6),表中请填写申报人本次申报职称所有参评的有效教材。若是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或教材获奖,请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2.受聘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8月31日(含)之前正式出版本人参编的教材。教材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全部、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及出版社提供的编写教材字数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编写教材检索证明》(附件6)打印2份,同时提交表格电子版。
(六)本人聘期内主持或参与教研项目材料
1.《教研项目一览表》(附件7);
2.主持项目仅需提供立项文件。需提供文件全部及有本人主持项目的附表;
3.非主持的项目需提供立项文件和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立项文件提供方式参见主持项目提供文件方方式,申请书或任务书只需提供封面、主持人、项目成员页,其他无需提供。(注:非主持项目,主持人是第一位,其他项目成员的排序依次排序)
如申报人承担的教研项目申报单位为校外单位,则立项文件、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中的项目成员页须分别加盖申报单位负责管理教研项目申报部门的公章。
4.如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论文,需提供挂靠该项目课题编号的论文(仅需提供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正文中印有课题编号的那页)。如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为其他形式的材料,需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
5.如项目已结项,需提供结项文件或《项目结项书》。如有结项文件,只需提供结项文件;如无结项文件,需提供《项目结项书》的封面、主持人、项目成员页,其他无需提供。
6.上述材料的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7顺序一致,《教研项目一览表》(附件7)打印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七)教学成果奖材料
此项材料仅限获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材料,其他教学类比赛获奖材料不在此项中提供。
1.《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8);
2.教学成果奖获奖文件或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8顺序一致,《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8)打印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八)本人参加教学类比赛获奖材料
包括教学比赛、微课比赛、说课比赛、说专业比赛、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等等。
1.《教学类比赛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9);
2.本人参加教学类比赛获奖文件或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9顺序一致。
(九)开展示范教学材料
1.《开展示范教学情况一览表》(附件10);
2. 相关证明材料,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0顺序一致。
(十)教学类荣誉情况材料
包括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骨干教师等,个人综合性荣誉材料在第一大类基本材料中提供。
1.《教学类荣誉情况一览表》(附件11);
2.获奖文件或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1顺序一致。
(十一)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提供《 “青蓝工程”申请表》和《“青蓝工程”考核鉴定表》。
以上(五)至(十一)项材料由教务处负责审核、验印、盖章。
(十二)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获奖材料。
此项材料包括申报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大赛、和申报人申报专业相关的其他类比赛。
1.《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12);
2.本人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文件或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证书中要有申报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参赛的姓名),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2顺序 一致。
此项材料根据参赛项目不同,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部门审核(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如有此类情况,不同部门组织参赛获奖的信息分开填写。表格下面的审核部门请修改为对应部门。
(十三)体育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体育项目比赛获奖材料。(此项仅限体育专业教师提供)
1.《体育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13);
2. 获奖文件或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证书中要有申报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参赛的姓名),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3顺序一致。
此项材料由基础教学部负责审核、验印、盖章。
(十四)申报人发表论文业绩
1.填写《论文检索证明》(见附件14),表中请填写申报人聘期内所有参评的有效论文,论文类别按皖教人[2016]2号文件中的附表1论文分类表和学校近两年下发的职称评审补充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
除在国内本科高校学报、安徽行政学院学报、安徽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发表及四类期刊发表的论文之外的,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须同时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报告(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2.受聘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8月31日(含)之前本人发表的论文。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中英文目录全部、论文全部内容。未出刊文章、论文用稿通知、电子论文等不可列入申报审核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4顺序一致,《论文检索证明》打印2份,同时提交附件14表格电子版。
(十五)申报人编写论著业绩
1.填写《论著检索证明》(见附件15),表中请填写申报人本次申报职称所有参评有效论著。
2.受聘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8月31日(含)之前本人编写的论著。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全部、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及出版社提供的撰写字数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5顺序一致,《论著检索证明》打印2份,同时提交表格电子版。
(十六)本人聘期内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材料
1.《科研项目一览表》(附件16);
2.主持项目仅需提供立项文件,需提供文件全部及有本人主持项目的附表;
3.非主持的项目需提供立项文件和项目申请书。立项文件提供参见主持教研项目提供文件方法。申请书只需提供封面、主持人、项目成员页,其他无需提供。(注:非主持项目,主持人是第一位,其他项目成员的排序依次排序)
如申报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申报单位为校外单位,则立项文件、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成员页须分别加盖申报单位负责管理科研项目申报部门的公章。获批省级人才项目的信息填入科研项目一览表中。
4.如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论文,需提供挂靠该项目课题编号的论文(仅需提供论文正文中印有课题编号的那页)。
5.如项目已结项,需提供《项目结项书》。需提供《项目结项书》的封面、主持人、项目成员页,其他无需提供。
6.上述材料的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6顺序一致,《科研项目一览表》(附件16)打印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十七)本人科研方面获奖材料。
此项仅限科学技术类奖、学术论文获奖材料。(具体见皖教人[2016]2号文件中附表3科研奖励分类表)
1.《科研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17);
2.获奖文件或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7顺序一致,《科研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17)打印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十八)本人指导学生参加专利创新创业大赛和双百大赛获奖材料。
1.《指导学生参加专利创新大赛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18);
2.获奖文件或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8顺序一致,《指导学生参加专利创新大赛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18)打印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十九)专利材料。
此项材料包括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新药证书等。(具体见皖教人[2016]2号文件中附表4知识产权类)
1.《专利情况一览表》(附件19);
2.文件或证书(文件和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19顺序一致,《专利情况一览表》(附件19)打印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十)开展学术讲座材料。
1.《开展学术讲座情况一览表》(附件20);
2.相关证明材料,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20顺序一致,《开展学术讲座情况一览表》(附件20)打印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十一)参与完成企事业单位开发、咨询、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专业调研、专业知识应用普及等材料。
按照本人申报材料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十四)至(二十一)项材料由科研处负责审核、验印、盖章。
(二十二)申报专职辅导员岗位职称相关业绩材料。申报辅导员系列职称的教师除根据以上(一)至(二十一)材料结合自己申报情况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职辅导员带班情况一览表》(附件21);
2.所带班级获奖材料。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3.参加各类辅导员能力大赛等获奖情况(包括辅导员参加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提交《参加辅导员比赛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22)和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摆放顺序和表格附件22顺序一致,《专职辅导员带班情况一览表》(附件21)和《参加辅导员比赛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22)打印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该项材料由学生处负责审核、验印、盖章。
(二十三)申报实验系列职称提供材料。申报实验系列中级职称教师除根据(一)至(二十一)材料结合自己申报情况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实验实训报告
2.对实验实训工作有关的一般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维护实验实训安全的相关材料。
3.指导和培训助理实验师能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所在系部负责审核、验印、盖章。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业绩材料请申报人自行按二十三类材料分别整理,每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别独立装袋(打印的各类表格与对应的复印件装袋在一起),按“姓名+材料类别基本情况+原件/复印件(含附件XX)”的格式在档案袋上标明清楚姓名和分类,于8月26日至8月30日的工作日统一送至人事处,人事处审查后依据业绩管理权限分别交由人事处、科技产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第(二)至(四)项材料由申报人根据教务处通知办理的时间自行去教务处办理,第(十三)项材料 申报人自行去基础教学部办理审核。
2.每一小类材料的摆放顺序务必和各一览表中的顺序一致。建议每类材料可用回形针或燕尾夹分类夹好,不要用订书机装订。所有支撑材料中与本人申报业绩有关的地方请用荧光笔画出,例如获批文件中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得的奖项等。
3.审核盖章后的各项材料复印件及各项一览表格,申报人务必妥善保存作为今年职称申报材料之用。所有一览表的电子版(其中第二至第四项、第十三项表格电子版自行保管)请申报人按“姓名+表格名称(附件XX)”命名后再一起以压缩包形式交由系部汇总,发给人事处高兴老师。
4.申报助教和实验系列职称教师如有以上业绩材料也一并按上面要求准备递交材料。
5.通知中所有表格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支撑材料提供一份,分类装袋(打印的各类附件表格与对应的复印件装袋在一起)。所有打印、复印材料请务必清晰,不可模糊。
6.去年已经申报过的申报人,如以上材料去年未留存,还需按照要求重新提交。如以上材料有留存,可提供去年相关部门已经盖章审核过的材料。
联系人:高兴, 4836169
为方便收集材料,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人员请于8月28日—8月30日上报, 申报助教、讲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请于8月26日—8月27日上报。
人事处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