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21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3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5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4年4月22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中医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药学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康复保健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护理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口腔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临床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安博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
安博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博官方网站学生会是中共安博官方网站委员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校学生会承认和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芜湖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校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们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四条 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安博官方网站学籍,承认本章程的中国籍学生均为校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校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参加校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通过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对校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校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二)服从校学生会及各级基层组织的领导,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声誉;
(三)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校学生会和其他会员的权益。
第八条 未经校学生会同意,任何会员、其他个人或团体不得以校学生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大会。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 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成员以及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四条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委员会负责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主席团是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主席团不超过5人,负责领导学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召集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第十六条 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候选人均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 学生会部门及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设置办公部、宣传部、生活权益部、文体部、青志部五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人。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工作部门成员均由班级团支部、系团组织推荐,经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岗位简单挂钩。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面貌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工作人员应当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条 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述职一次,评议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组成。每年校学生会应至少向校党委进行一次工作汇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学生委员会经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议,由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校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做到上传下达,协调各部门工作 ,保证学生会内外部有序运转 |
2 | 办公部 | 8 | 负责考勤,会议、活动资料整理、汇总等 |
3 | 青志部 | 8 | 组织开展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 |
4 | 生活权益部 | 8 | 聆听学生的权益,解决学生的权益问题 |
5 | 文体部 | 6 | 策划、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管理大学生活动中心 |
6 | 宣传部 | 7 | 各类活动开展前期宣发工作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万炬晔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药学专业 | 2023级 | 90/269 |
2 | 左诗涵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药学专业 | 2023级 | 12/30 |
3 | 黎超然 | 共青团员 | 康复保健系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 2023级 | 20/190 |
4 | 赵一菲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系 口腔医学专业 | 2023级 | 27/140 |
5 | 郑亚楠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系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2023级 | 15/30 |
6 | 屈延磷 | 共青团员 | 康复保健系 康复保健技术专业 | 2023级 | 暂无 |
7 | 刘思宇 | 群众 | 康复保健系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 2023级 | 20/32 |
8 | 慕奉睿 | 群众 | 护理系 护理专业 | 2023级 | 2/32 |
9 | 何慧娟 | 共青团员 | 中医学系 中医学专业 | 2023级 | 12/23 |
10 | 陈露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药品安全与质量专业 | 2023级 | 暂无 |
11 | 郭启彬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系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 2023级 | 28/153 |
12 | 吴迪 | 群众 | 口腔医学系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 2023级 | 暂无 |
13 | 王姝奕 | 群众 | 康复保健系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 2023级 | 20/36 |
14 | 许心愿 | 群众 | 药学系 中药学专业 | 2023级 | 暂无 |
15 | 汪欣怡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系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 2023级 | 4/156 |
16 | 王莹莹 | 共青团员 | 康复保健系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 2023级 | 49/180 |
18 | 葛林城 | 共青团员 | 中医学系 中医定向专业 | 2023级 | 12/32 |
19 | 赵思晗 | 群众 | 护理系 护理专业 | 2023级 | 22/31 |
20 | 汪炜家 | 群众 | 临床医学系 临床医学专业 | 2023级 | 暂无 |
21 | 傅莉莉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 2023级 | 暂无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安博官方网站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华全国学生会联合章程》,安博官方网站第十六届委员会由学校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校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安博官方网站第十六届委员会由9人组成,主席团3人。
三、委员、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均由班级团支部、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20%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四、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凡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有学生会第十六届委员会被选举权。
五、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票决制,差额20%选举产生。
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共105,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号,如不同意的画“×”号,既不画“〇”号又不画“×”号的视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号。
选票上盖有 “安博官方网站学生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八、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委员也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
九、本次大会选举各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
十、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锁。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当众将选票加封,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同上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简介
2024年4月22日,大会在庄严激昂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
万林向大会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学生会一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要求,各级学生会要继承发扬学生会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从严治会,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锐意创新、踔厉奋发,为创建中医药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贡献青春力量。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李琼作的《挺膺担当砺青春 奋楫扬帆向未来 在矢志奋斗中谱写新时代青春之歌》工作报告及《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和监、计票人员名单,并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学校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及学生会主席团。
与会代表还共同学习了《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大会在团歌中落下帷幕。
会后,新当选的学生会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学生会成员表示,将以此次大会作为新的起点,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团结、组织、动员广大中医药青年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挺膺担当、接续奋斗。
2.会议议程
2.1.奏唱国歌
2.2.校领导致开幕词
2.3.作学校第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4作学校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2.5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6选举产生学校第十六次学生委员会委员
2.7选举产生学校第十六次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3.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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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图片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安博官方网站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105名(代表不低于学校学生人数的1%)。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学校学生会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学生会组织成员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团学组织, 名额分配覆盖各系、年级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不少于25%。学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各班级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同学意见确定,代表通过班级团支部大会进行差额推荐、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安博官方网站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特制定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一、述职评议的考核对象及方式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采取每学期末向评议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与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向各自评议会述职。根据考核结果,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做出整体评价。
二、述职评议的评议会成员组成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团委指导老师参与。其中学生代表应具有代表性,选取评议代表时应兼顾各同学年级、专业、性别。
(二)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
评议会成员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的考核内容
(一)政治态度(占比3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
(二)道德品行(占比2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占比1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占比3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反对形式主义、抵制弄虚作假。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五)纪律作风(占比10%)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自觉维护。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 等问题。
四、考核结果评定
第七条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与人数的30%以内。基本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合格: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基本合格:政治态度、学习成绩与工作成效尚可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品行端正,无不良作风。
(四)不合格:政治态度与工作成效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
五、相关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应将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内容形成文字报告,并于述职评议后交至团委备案并进行公示。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万林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周冉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