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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的通告

 作者: 张昕  发布部门: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24-05-17  点击数: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通告如下:

“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欢迎广大毕业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工作要求的情况,可通过举报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现将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553-4836113

举报邮箱:2651510380@qq.com

特此公告

 

 

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