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专职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在职人员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并任年级主任(副科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4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4、中共党员,本科毕业或中级以上职称,在校工作5年以上;
5、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于
2、组织人事处、学工部负责按干部选拔配备程序组织招聘考察工作,校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踊跃报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聘。
200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