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芜湖市人社局工作布置,现就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认定资格条件:
(一)直接认定助教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从事高校工作满1年。
(二)直接认定讲师资格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2、获得硕士学位(全日制)后,从事高校教学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从事高校教学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二、认定资格申报材料:
1、《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组织人事处网页自行下载,一律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且只能用浆糊或胶水粘连,不允许订书机装订。)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教系列者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提交免试审批表);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提交免试审批表);(申请直接认定讲师提供)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小二寸免冠近照4张(背面请写上姓名)。
二、认定资格申报时间:
是否符合计算机和外语免试条件参看皖人发[2005]79号《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皖人办发[2007]40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免试者请下载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填写好相关信息并附上免试的证明材料,和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一并于2012年1月6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接收。
相关政策及表格下载可登陆组织人事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