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社招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事宜
根据《安博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认定标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次。
一、 认定标准
(一)特殊困难
1.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3. 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伤害等),或其它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
(二)困难
1.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2. 家庭成员中有长期患重病者;
3. 父母双方(夫妻双方)失业,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4. 单亲、或直系亲属有残疾或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5. 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
(三)一般困难
1. 家庭成员中有两个或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且家庭经济收入偏低的;
2. 父母(夫妻)一方失业,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偏低的;
3. 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二、 认定流程
(一)对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安博官方网站年级专业认定评议记录表》《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版以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给潘老师审核后统一打印
(二)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评议、社会扩招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学校审核认定。
三、认定检查与监督
申请贫困生认定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省教育厅和学校将会定期走访、核查相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会取消贫困生资格、停发助学金(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并做相应纪律处分、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