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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汪莉萍  发布部门: 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05-23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3年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

职称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系部、附属机构:

为提前做好2023年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登记。学校各系部和直属附属机构拟于2023年申报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人员均需填写《学校2023年职称申报登记表》(附件)。申报专职辅导员职称人员从所在系部申报,行政兼课教师从所在教学所属系部申报。

直属附属机构由医院临床教学部汇总上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登记的原则上不纳入各部门本年度推荐计划。学校将根据空余岗位及空余职数结合申报情况拟定2023年开评岗位及职数。各部门、单位汇总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于6月2日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联系人:汪莉萍  联系电话:4836169)。如本部门无人报名,请在汇总表中填写“无”字样。

二、核算教学工作量。申报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教学工作量核算由教务处统一通知,具体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潘新征,联系电话:4836121)。

三、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申报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由教务处统一通知,具体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贡惠敏,联系电话:4836162)。

四、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由学校人事处进行认定,具体通知人事处另行通知。届时由各系部统一上报相关材料(联系人:汪莉萍  联系电话:4836169);直属附属机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医院人事部门安排;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每年总学时必须达到72学时,2016年及以后总学时需达到每年90学时。

五、教师行业企业实践考核。教师行业企业实践考核由各系部根据《安博官方网站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校人〔2021〕14号)规定执行,各系部请于8月底前完成考核并上报考核备案材料。

六、代表作鉴定及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工作。申报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代表作送审及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工作由人事处统一安排,预计在6月中旬前上报材料,具体要求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其他相关事项。根据省人社厅要求,2022年已开展系统平台内申报职称,建议申报人将申报支撑材料扫描成PDF版留存。为方便联系沟通,申报人请实名加入2023年申报高教、实验职称交流群(群号:150423516)。其他申报材料审核通知请申报人密切关注QQ群内相关通知。

 

                                                           

                                                           人事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