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部门:总务处
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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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将对2023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项目进行招标,现对采购需求进行公示。自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采购需求有建议,请潜在供应商在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建议,并以书面形式交至招标办,谢谢!
建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具体的建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
4、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建议的日期。
建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