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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科技产业处  发布时间: 2022-11-22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对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育厅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和2021年教育厅项目。

二、结题对象

    2021年及之前的校级科研项目和2020年及之前的教育厅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标注所属项目类别、批号等相关信息,未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校级科研项目的成果若未标注需予以说明)。发表的论文,中文期刊的第一作者及外文期刊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为课题组成员,且第一单位为学校。项目研究成果中至少有1项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人,否则不予结题。

三、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教育厅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博官方网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由二级单位汇总于2022年12月7日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四、结题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教育厅项目)。

2.项目技术总结(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结题报告(教育厅项目)。

3.项目结题证书(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一式三份。

4.项目取得成绩的材料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要电子版一份。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财务部门负责对结题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进行核实并盖章。所有材料(其中取得成绩材料证明的原件由二级单位审核后归还给项目负责人)由二级单位汇总于2022年12月7日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五、延期申请材料要求

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和2020年的教育厅项目可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由二级单位汇总于2022年12月7日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2020年之前的校级科研项目和2019 年之前的教育厅项目已延期一年,如有特殊情况请写明理由(包括已完成和未完成的研究内容),经部门负责人(附属医院为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后,由二级单位汇总于2022年11月28日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特此通知。


结题相关附件.zip


在研项目一览表.docx

 

 

 

                              科技产业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