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科信厅函〔2022〕12号通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的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材料报送
申报人要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报送。成果提名材料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送(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 ),系统开启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 17:00。同时各申报人需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提名材料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科技产业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