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推进实施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提高全省、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17号),现就征集推荐安徽省、芜湖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技术调查官从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遴选。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群众公认;
2.热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作风过硬;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业条件
安徽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
1.具有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审查、知识产权行政调处、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具有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优先考虑。
芜湖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
1.具有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审查、知识产权行政调处、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具有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资格
同时具备安徽省和芜湖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专业条件的,可同时报名推荐。
三、技术调查官职责
(一)技术调查官受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的合议组负责指派,对技术事实调查范围、程序、方法等提出意见;参与调查取证,并对其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和必要技术协助。技术调查意见由技术调查官独立出具并签名,不对外公开。技术调查官对案件合议结果不具有表决权。
(二)安徽省技术调查官、芜湖市技术调查官应当参加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分别组织的相关培训,合格后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已参加省市场监管局培训并合格的,视同已参加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培训并合格。
四、推荐程序
(一)技术调查官报名推荐由本人申请,如实填写《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推荐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推荐表》,并附被推荐人学历(推荐表中填写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2年4月6日前将推荐表的word版、证明材料PDF版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申请人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科技产业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