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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谢文瑾  发布部门: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1-11-12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54号)精神,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我校2021年度高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及职数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高教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使用现状,本年度评审高职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专业技术职务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员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分别为教授2个,副教授 4个,讲师5个,助教、助理实验师、实验员职数不限。

     二、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在聘符合相应条件人员。直属附属医院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临床教师可申报高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审标准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和《安博官方网站晋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补充规定》(校人〔201934号)执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2021继续对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作以下补充规定

1.校内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须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2023年开始正式执行。

2.校内教师申报副教授、教授,经学校同意,聘期内攻读相关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学习一学年及以上,或经学校派出援疆、援藏或挂职一学年及以上的,可等同于聘期内脱产访学或进修经历

3.为规范外文期刊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评定,外文期刊论文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的按1篇计算,其余排名的按0.5篇计算外文期刊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按1篇计算,其余排名的按0.5篇计算。发表的论文须和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提供的以下材料:

(一)相关表格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4)一式2份(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张,用A4纸双面印制或用A3纸双面打印拼页装订)。

2.《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5)(简称A3大表),用A3纸打印1份。

(二)《申报人诚信承诺书》(附件6),承诺人必须手写签名打印或签章无效。

(三)各类证书及证书审核部门

1.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继续教育证书;

5.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或专业进修材料;

6. 省级双师型教师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课教师提供);

以上证书由人事处负责审核。

7.科研成果证书、科研奖励证书及专利证书;

由科技产业处负责审核

8.教学成果奖证书及教学类竞赛获奖证书;

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9.其他获奖证书;

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四)教学考核材料及审核部门

1.《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1份(附件7);

2.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文件(复印件由教务处审核加盖部门公章)

3.任期内教务处下达的任课通知书;

4.教学总结(申报讲师、助教提供)

以上材料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五)教育(实验)教学及专业实践方面相关材料及审核部门

1.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材料。

从事班主任、辅导员的材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从事教研室管理、系部教育教学管理、实验(实训)室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由人事处负责审核;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的材料由组织部负责审核。

2.参与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实验技术或仪器设备的维修、改进工作,或引进新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工作的材料(申报实验技术人员提供)。由系部会同教务处负责审核。

3.公共课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或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材料。

指导社团材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思政课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材料由思政部负责审核;基础教学部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由基础教学部负责审核。

4.专业课教师赴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材料。

由人事处负责审核。

5.产学研合作材料(申报教授者提供)。

依据申报者提交的材料由教务处或科技产业处负责审核。

(六)教研、科研材料及审核部门

承担科研、教研项目的立项文件,参与的项目还须提供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

属于科研项目的材料由科技产业处负责审核,属于教研项目的材料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如申报人承担的科研、教研项目申报单位为校外单位,立项文件、项目的申请书或任务书中须分别加盖申报单位教务或科研部门的公章。

(七)发表的论文、论著或教材及相关材料

1. 《论文检索证明》(附件9)。在国内本科高校学报、安徽行政学院学报、安徽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发表及四类论文由科技产业处负责检索。其余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2.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

3. 《论检索证明》(附件10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复印件以及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

论文和论著材料由科技产业处负责审核。

4.《教材检索证明》(附件11)。教材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复印件以及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如是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批复文件。此项材料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八)其他材料及审核部门

1.教学团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材料,由系部会同教务处、人事处负责审核;

2.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材料(申报教授者提供),由科技产业处或教务处负责审核;

以上第(二)至(八)项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方可有效。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文件涉及相关材料、表格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中自行下载/show/23204/site/596

五、申报日程安排

1. 1117,申报人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行政兼课教师和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按申报学科向所属教学系部提交申请。申报人在系部进行述职,各系部要成立党政负责人参与的不少于5职称申报推荐小组,从岗位匹配度、师德师风表现及平时参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专业建设等工作表现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名单及工作业绩在系部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及时将推荐情况的书面材料(附推荐申报人员名单)与《安博官方网站晋升职称述职评价意见表》(附件8)一并报送人事处。经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系部不得向学校推荐。

2.人事处审查、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并结合教务处、科技产业处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者的材料,并组织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会议。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直属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临床教研室临床教师平均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资格,且任满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EI论文收录问题。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的数量进行申报。

)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及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统一按《学校晋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补充规定》(校人〔201934号)文件执行。

)评审答辩问题。对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继续实行现场答辩制度。答辩由学校统一组织,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申报的充分理由,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它未尽问题,按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政策导向,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关系学校科学发展,牵涉面广、影响面大、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确保我校今年的职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材料审核,严禁弄虚作假。

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查验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查验,并对审查后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对申报材料审查不严的部门,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系部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诚信教育,申报人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学校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同时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评审,记入省教育厅正在建立的高校教师信用系统,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公开、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操作。

在职称申报推荐中,切实做到评审推荐政策公开、评审推荐程序公开、申报人业绩材料公开、评审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将及时予以公示。

(四)规范申报材料,按时按规报送。

职称申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量大,申报者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报送各类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021年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附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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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