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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提示单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纪检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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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紧盯“四风”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提示要求,校纪委作出如下纪律提示。
一、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稿,落实通报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对照鉴戒,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要求自己,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规矩,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利用学校食堂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土特产品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规定公车私用,严禁餐饮浪费和不文明用餐行为,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三、加强师德师风。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纪检监察审计处网站登载的《教育部公开8起违反教师职业准则典型案例》视频资料,依法规范从教行为,守牢职业行为底线。
四、落实疫情防控。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着力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严格防范疫情输入校园,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