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皖新教育杯”全省“百姓学习之星”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皖新教育杯”全省
“百姓学习之星”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附属市中医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皖新教育杯”全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1〕37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百姓学习之星”。
一、 征集对象
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包括各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下同)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
二、 征集条件
1. 事迹感染力强。在全民终身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把“四史”学习教育、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 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3. 体现基层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 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工业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疫情面前有责任与担当的实干者。
三、 材料报送
1. 《“百姓学习之星”征集表》一式2份(附件2);
2. 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 鼓励报送反映“百姓学习之星”事迹的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
4. 所有电子版材料于8月25日前发送至479138421@qq.com。
联系人:继续教育处 赵忠 4936129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皖新教育杯”全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doc
继续教育处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