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建设,促进金砖国家工业创新领域务实合作,定于2021年7月—9月举办第二届促进金砖工业创新合作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及主题
名称:第二届促进金砖工业创新合作大赛(2021 Competition on Promoting BRICS Industrial Innovation Cooperation)
主题:创新发展,共筑未来
二、组织情况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大赛设立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和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科研院所、大学、行业机构等相关专家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秘书处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三、大赛赛道
大赛分工业互联、智能制造、绿色循环三个赛道,主要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创新需求,面向全社会征集一批新工业革命领域创新驱动力突出、应用效果显著、市场前景较好的产品、标准、解决方案。
赛道一:工业互联。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和关键问题,重点征集5G、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创新项目,以及提升生产能力、优化运营效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
赛道二:智能制造。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融合创新,重点征集提高机械、汽车、轻工、电子等行业生产设备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的智能化改造方案,以及基于互联网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和创新方案。
赛道三:绿色循环。聚焦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发展方向,围绕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重点征集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节能低碳技术应用等创新项目和解决方案。
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取消参赛资格。评审期间,参赛单位须按照组委会要求补充提交参赛作品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所有已提交的参赛作品和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参赛作品以最后一次提交的资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创新产品。设计制造创新性软件和硬件产品、装备、系统,以及对已有产品功能进行创新改进。
(二)创新应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不同行业、区域的创新应用案例。
(三)创新观点。针对新工业革命领域最新技术发展,具备创新性、发散性、前沿性的科研报告、学术论文等。
(四)创新标准。在新工业革命领域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提出的创新性技术标准方案。
五、大赛安排
(一)项目征集(7月-8月中旬)。大赛面向全社会开放,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单位应于8月15日前通过大赛官网(www.bricsiic.com)报送参赛作品。
(二)专家评审(8月下旬)。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评选出入围项目。经组委会同意后,入围项目名单将于大赛总决赛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总决赛及颁奖仪式(9月初)。将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工业互联、智能制造、绿色循环三个赛道各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此外,大赛还将设置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项
(一)请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中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宣传此次大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参与。
(二)大赛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未尽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琰 申玮,010-68207921/68207162,bricsiic@cietc.org.cn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促进金砖工业创新合作大赛的通知》的函.pdf
科技产业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