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广徽采商城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采[2020]96号)及《关于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徽采商城方式采购的通知》(芜机发[2019]14号)文件规定,若科研工作中涉及文件中明确的36类(其中通用办公设备16类,办公用品及耗材20类)物品采购时,应做到在徽采商城中应采尽采,否则不予报销。
关于进一步推广徽采商城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关于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徽采商城方式采购的通知.doc
科技产业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