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辅导员联系家长制度
辅导员联系家长制度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教育学生,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学校--家庭共治”模式,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育人环节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家校联系信息库。开学初,认真填写《学生情况登记表》,并做好电子文档,及时更新。
2、每学年末给学生家长一封信,学生返校时,要求带回具有家长的签章的反馈建议书。
3、对有违纪行为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学生,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家长,并说明可能会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便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4、对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排名在后20%的及学生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辅导员要与后进学生的家长建立经常联系,共商学生成才发展事宜。
5、对情绪不稳、有心里问题、生病或遭遇意外事故住院、状态欠佳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通报,注意了解深层次原因,尽可能得到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6、对欠费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详细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尽可能给予更多地关心爱护,教育他们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树立家庭、学校和学生本人共渡难关的信心和决心。
7、辅导员与家长保持联系的要求:
(1)、突发事件的学生要及时联系;(2)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3)、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4)、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
所有联系要记录在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系党总支书记报告。
8、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书信、发电子邮件或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每学期与每一位学生家长至少联系一次。
康复保健系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