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2.就业见习补贴:
16-24周岁事业青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3.就业补助政策:
对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4.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
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6.基层特定岗位计划:
实施基层特定岗位计划,吸纳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补贴。
7.购房补助政策:
对在芜就业创业的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根据工作能力和实绩,给予1万元—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并按一定比例给予契税补贴。(市住建局牵头)
对新落户我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工作、约定连续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全日制本科生给予4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全日制大专生以及相同层次的技术类人才给予2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分5年兑现,每次兑现20%。(市发改委牵头)
8.租房补助政策:
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在市区无房,实际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和专科分别按基础租金(除家电家具、装潢装饰以外)的80%、60%、40%和20%给予补贴。累计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市宜居公司牵头)
9.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我市创业的毕业2 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10.创新创业、培训政策:
(1)免费参加创业系列培训:在校大学生可先到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实名制注册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或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3)创业水电场租补贴:对入驻市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为期三年的租金、水电费补贴。主营业务为一产类、二产类、三产类的创业实体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5万元、1万元的租金补贴。水电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