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皖教秘[2021]102号文件(附件1)要求,第六届全国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本次评选奖励活动的评选原则、评奖范围、奖项设置、参评条件、申报要求、评奖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详见附件2也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下载有关申报表格,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
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教育部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各市教科规划办及有关高校需在符合条件的成果中择优推荐,其中,各市教科规划办申报限额为1-2项,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申报限额为1项;师范类本科院校申报限额原则上为2项,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及厅属各事业单位申报限额为1项(市属高校申报不占各市申报限额)。申报成果的所属学科范围见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第七条第2款要求。
请各系部按照求将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