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根据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安排,现开展学校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
2.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二、检查标准
1. 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附件1)。
2. 安徽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标准(附件1)。
3. 学校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含专业群建设方案)(附件2)。
三、检查内容
1. 对照建设标准和任务分工(附件1),结合建设方案,撰写本部门对应指标进展报告(附件3),内容包括:前期建设情况、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费使用情况、后期建设方案及措施。
2. 根据建设标准和任务分工,结合建设方案,梳理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达标一览表、9项标志性成果一览表完成情况(填“是”与“否”),并对“是”的指标提供阶段性成果附件材料。
四、时间节点
除指标中明确说明的时间节点,原则上时间段为立项至今的工作进展。
五、上交材料
1.各部门高水平大学承接任务进展报告(附件3)。
2.9项目标志性成果指标达标一览表(附件4),目录与支撑材料。
3.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达标一览表(附件5),目录与支撑材料。
3.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标准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达标情况一览表(附件6),目录与支撑材料。
六、相关说明
1. 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材料由相关职能处室牵头完成。
2.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材料由所在系牵头完成。
3. 材料上交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电子版发各指标对接人。
附件下载:
附件1:建设标准及任务分配.xls
附件3: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doc
附件5: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达标一览表.docx
附件6: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标准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达标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