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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论证流程(试行)

 作者: 朱丹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1-01-25  点击数: 


流程顺序

流程事宜

责任部门

1

1.1传达或下达项目立项文件

1.2按相关文件要求下达项目总经费

1.3布置任务书填报事宜

教务处

2

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任务书

各系部、附属机构

3

3.1填报项目任务书(相关要求见“备注”)

3.2上传校级系统

项目负责人

4

按“备注”要求,在校级系统进行审核

各系部、附属机构

5

4.1组织专家论证

4.2准备盖章页扫描件(含具体日期)

教务处

6

5.1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任务书

5.2插入盖章页

5.3在校级系统里重新上传并替换原任务书

项目负责人

7

复核,上报省级系统

教务处

8

任务书终稿纸质版交至教务处

各系部、附属机构

9

任务书论证材料存档备案

教务处

备注

1.    任务书中经费预算支出科目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第三章支出管理”科目,或财务报销系统中经济科目进行填写;在计算根据及理由中具体说明相关事宜;注意经费单位(是“元”还是“万元”等)。

2.    省级项目任务书学校意见统一填写为“任务书经专家论证,同意上报!”(二号宋体,加粗,居中)

3.    校级项目任务书学校意见统一填写为“任务书经专家论证,审核同意!”(二号宋体,加粗,居中)